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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呼和浩特·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
  • 2024年3月9日—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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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草原过牧问题10种模式之六:​托养利益联结模式

 由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与农牧户签订托养合同,对农牧户养殖统一种源管理、饲草料供应、技术服务、销售渠道,形成订单式利益联结机制。比如,乌拉特后旗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,全旗6个苏木镇与当地金草原集团合作,探索建立“收益共享、风险共担”的托养利益联结模式,使50个嘎查村农牧户从中受益。


主要做法:

一是推行“1+2羊联合体”。一种方式是公司与养殖户合作购买基础母羊,养殖户投工投劳,公司提供养殖场地和饲草料,出栏羔羊按比分成;另一种方式,公司与嘎查村合作兴办集体经济托管养殖基地,嘎查村购买基础母羊,公司负责经营,分三年每年给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返还经营收益。“1+2羊联合体”养殖户分红260余万元、集体经济托管养殖基地2年收益60万元。

二是推行“1+3”托羊所。嘎查村集体经济与公司合作,通过托管模式,投资购买1只基础母羊,3年可收益3只仔畜。托管期结束后,返还合作对象8月龄母羊。“1+3”托羊所已兑现1.7万只羔羊,47个嘎查村集体收益突破10万元,3个嘎查村集体收益突破5万元,托管寄养收益达120万元。

三是推行“1+3+N”托管寄养。在“1+3托羊所”模式运行阶段,由合作社向企业提供担保,按照托管数量1:1的比例,由公司向合作社反向提供基础母羊,社员自行养殖经营,公司负责养殖技术指导,合作社按一定比例向公司交付母羔,剩余经营收益归合作社所有,合作结束后归还公司原寄养母羊。目前已寄养1100只基础母羊,预计三年获得收益280万元。

来源:内蒙古农牧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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